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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2019典型案例【59】丨男子落入“仙人跳”陷阱遭遇敲诈勒索 河东警方循线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

作 者:bianji发布时间:2019-10-09 16:48:26

 
 

扫黑除恶2019典型案例【59】

(总第88#)

一“仙人跳”团伙在网上以提供特殊服务为诱饵对男性网友实施诱骗,待男性网友上钩,他们便索要服务费、介绍费、车费,伺机对多名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日前,公安河东分局先后将涉嫌“仙人跳”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高某某等8人抓获,查破案件28起。

2019年3月26日,公安河东分局春华派出所接报110警情,被害人董先生称其在河东区井冈山路一家旅店内与一名女网友相约见面,随即房间内进来一名男子,董先生先后被对方敲诈人民币4100元。

针对这起“仙人跳”案情,公安河东分局春华派出所及时上报公安河东分局,经分析研判后确认此案不是一起单纯的刑事案件,而是一个有组织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所为。据此,公安河东分局迅速抽调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三大队、八大队以及春华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专案组侦查发现,主犯李某在互联网上搭建以网聊形式提供特殊服务的一个网络平台,后以雇佣“招聘”方式形成了以高某某、姜某某、王某某为骨干分子,贾某某、钱某某、唐某某、李某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这个团伙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犯罪团伙骨干成员高某某、姜某某、王某某分别不同时间多次带领“按摩女”唐某某、李某某乘坐由贾某某、钱某某负责接送的车辆来到约定地点见被害人。“按摩女”进入房间后,先由按摩女要求被害人支付嫖资,骨干成员事前、事后多次采取威胁、恐吓言语向被害人提出收取所谓车费、服务费、“小费”。敲诈的钱款都上缴主犯李某,再由其对敲诈的钱款进行分赃。

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专案组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的隐匿地点。2019年3月29日下午,专案组在河东区六纬路一家酒店内成功将唐某某及其同伙李某某抓获。经对其二人审讯,获知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姜某某、贾某某的相关线索。专案组精确部署,待另外三人先后到达酒店后,将该三人抓获。2019年4月12日,专案组民警在宝坻区某宾馆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2019年5月23日,专案组民警在河东区鲁山道某小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钱某某抓获。2019年6月29日,在专案组民警不懈努力和四川警方的协助下,闻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老板”李某落网。至此,该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全部到案。

经审讯,2019年2月,在“老板”李某的组织策划下,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从事有组织的卖淫活动20余起,并以发生性关系索要服务费、介绍费、车费为手段,伺机对多名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数万元。8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019年5月6日、6月6日、8月2日,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因涉嫌敲诈勒索、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等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已移送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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