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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丨天津市眼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

作 者:bianji发布时间:2020-02-12 15:59:41

就诊须知

尊敬的门诊患者及家属:

您们好!

为积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规避人群聚集风险,保障您在我院就诊期间的安全,按照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我院为眼科专科医院,如您及陪伴家属有以下情况者,请首先主动前往天津市卫健委定点发热门诊医院,以免耽误病情:

发热(体温≥37.3℃)、呼吸道等症状。

发病前14天内去过武汉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患者。

二、来院时及在院期间请您及陪伴家属自行准备并全程佩戴口罩。

三、到院后,我院在唯一入口对您及陪伴家属进行体温检测,请您服从分诊或转诊安排。特别提示:发热者须主动告知鉴诊分诊人员,不得隐瞒,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四、体温正常者进行流行病学筛查,我们将登记您及陪伴家属的证件信息和联系方式,请您予以配合。

五、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挂号时请您出示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六、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请最大限度减少陪同;原则上进入诊区陪同人员不超过1人。

七、疫情防控期间出诊医生信息以当日出诊信息为准。

以上所述事宜旨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敬请广大患者理解支持!感谢您为抗击疫情做出的积极贡献!

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将全力以赴,共同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天津市眼科医院

2020年2月12日

供稿:门诊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