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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眼科医院污水处理站信息公示

作 者:bianji发布时间:2020-07-14 17:16:12

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天津市眼科医院

法定代表人:王雁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甘肃路4号

联系方式: 2731.3336

企业类别:医疗

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名称: COD 、氨氮   

排放方式: 连续   

排放口数量: 1   

排放COD的执行标准值:250毫克/升   

排放氨氮的执行标准值:45毫克/升   

排放COD的浓度:< 100毫克/升 

排放氨氮的浓度: <20毫克/升 

污水处理站现况

本院由于地势原因污水处理站为地上式结构,设计处理能量为400m3/d根据医院污水的水质特点,采用“预曝气调节+A/O+消毒”的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混合废水→格栅集水井(地下)→预曝气调节池(地下)→缺氧池(地上)→好氧池(地上)→二沉池(地上)→消毒池(地上)→达标外排

接触氧化池采用高低负荷两级,串联运行,其中的污泥一部分经内回流回流至缺氧池,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回流至缺氧池,一部分外排至污泥浓缩池。

污泥浓缩池的污泥通过泵提进入污泥匀质罐,经过匀质处理后,经过气动泵泵入板框压滤机进行脱水处理,处理后的污泥经生石灰消毒后外运处理。

每日检测:每日检测两次活性氧数值 (消毒产品为单过硫酸氢钾消毒粉)

污水监测报告:每月监测一次 

防止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防止污染设施的建设:使用生物除臭系统生物除臭主要是利用微生物除臭,通过微生物的生理代谢将具有臭味的物质加以转化,使目标污染物被有效分解去除,以达到恶臭的治理目的。

运行情况:运行正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预防硫化氢中毒措施及应急施救预案

一、我院污水泵站及污水管道的清淤工作,已与和平环卫局清除队签订合约。定期为我院进行清淤工作,特殊情况下,随叫随到。

二、在日常的工作中,污水处理设备间要随时通风,防止硫化氢气体等有毒有害物质造成人员的伤亡或损坏污水处理设施。

三、工作场地要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禁止在设备间、厂房内明火作业,遇特殊情况必须向上级领导及安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追究其责任。

四、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按程序操作,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责任重于泰山。

五、深入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对暂时无法进行整改的要制定出整改方案,明确时限、责任人、防范措施。

六、如遇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必须向上级领导逐级汇报,不能随意到污水池内作业,作业前应做好防范措施:

1、做好通风工作,排除有毒有害气体;

2、检测是否有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存在;

3、作业时必须配有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必须懂得施救措施,否则禁止到池内工作。

七、若发现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本院无能力处理的问题,应请有资质,有检测、清除能力的职能单位或部门予以清除解决。

八、如遇硫化氢中毒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施救。

1、利用本院的医疗条件实施抢救。

2、及时报警,拨打120急救中心,实施抢救。

3、立即向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做好分析工作,做好防范工作,对责任人及员工做好教育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总结、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污水处理站应急预案

一、为有效应对污水设施系统可能出现的紧急和重大突发事件,完善污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可能有:

1、污水处理站设施或设备受损,非正常运行,造成污水中途放泄。

2、遇突发暴雨、汛期及其他原因导致管网水量较大,超过输送能力,造成污水外溢。

3、硫化氢气体等有毒有害物质造成人员伤亡,危害污水设施。

三、及时了解污水应急处置处理情况,并根据事态程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必要时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四、对排水设施的安全和运行监督检查,对运行设备、设施的监测检查。

五、污水设施突发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拨打应急电话,报告所发生事故,并说明原因,接报后,应急组织要立即派人员前往现场,处理事故。并进一步确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事故发生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在应急领导小组核实事故和有关情况后,按照事件的不同等级,相应的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

天津市眼科医院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