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金融支农工作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我市《关于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十一条措施》
一、持续开展“金融精准帮扶”活动
二、建立名单制贷款对接长效机制
三、创新金融支农产品
四、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
五、降低信贷实际成本
六、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
七、明确天津农业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定位
八、完善“奖补”政策
九、保障抵押权人权利
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加强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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