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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争当先锋 为担当者担当 为负责者负责 为干事者撑腰
近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出台《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容错免责澄清正名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创新竞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地保护担当作为、支持干事创业、宽容偏差失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奋力推进数字天津和智慧社会建设。
《办法》明确,对担当作为、创新竞进的干部要强化正向激励,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实现内部绩效奖励差异化分配,实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在职务职级晋升、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推动形成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导向;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倾听干部诉求,了解干部思想状态,重视干部身心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办法》对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作出规定,对干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推动天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归集和共享以及其他改革、创新实践中,因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或处置突发事件中,果断决策、担当尽责,但因不可抗力或无意过失;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等七个方面,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的,同时符合党章党规、法律规定没有明令禁止,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履职尽责过程中没有失职渎职行为,没有为个人、他人谋取私利等条件,通过启动容错免责程序,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或依纪依规从轻、减轻处理。对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加强跟踪管理,定期回访谈心,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查找问题原因,改进工作。
《办法》规定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对认定检举控告失实,同时又具备规定情形的,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造谣传谣、恶意中伤干部等行为。《办法》还提出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持续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始终保持警醒震慑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关怀和激励,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开展帮扶回访。
据悉,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建设的全市统一电子政务外网,已形成万兆骨干光网,实现全市市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市级政务云以强大的计算能力和存储规模为市级部门提供“按需、动态、可靠、高效”的硬件支撑和运维保障服务;全市政务服务移动端“津心办”实现交通出行、医疗卫生、公安户政等1500余项市级在线服务事项;全市一体化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津治通”以数据“跑腿通路”服务基层治理,办结社会治理事件超过289万起;天津“健康码”助力疫情防控,申领人数已超1700万,累计亮码次数超过8亿次。下一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将以出台《办法》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牢记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和群众的“勤务员”,形成只争朝夕、勇争上游、争当先锋的良好风气,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推进大数据产业等数字经济发展,使大数据成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