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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农民群众享受改革发展红利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
到2024年,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总体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天津日报讯(记者 李国惠)昨日在天津市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我市1041个困难村全面实现了“三美四全五均等”的帮扶目标,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年的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工作,确保到2024年,800个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将实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据悉,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驻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1041个困难村全面实现了“三美四全五均等”的帮扶目标,全部建成了“美丽村庄”“文明村庄”“平安村庄”,困难村人居环境面貌和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村均达到48.2万元,是帮扶前的5.6倍,农村集体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市平均水平;村党组织全面达到“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显著增强,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保证,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全市将开展为期3年的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工作,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800个经济薄弱村实施产业扶持、生态扶持、文化扶持、组织扶持、人才扶持,促进经济薄弱村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有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围绕产业兴旺,我市将扎实推进经济薄弱村产业项目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产业带动能力强、发展后劲足、收益持续稳定的产业项目,完善联农带农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模式,采取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有效做法,实现村集体和农民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真正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今年年底前,各区基本确定产业项目,明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到2024年,项目全部建设完成、见到收益,确保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
围绕生态宜居,全面实施经济薄弱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道路、饮水、电力、数字乡村等各类设施建设,不断拓展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提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便民超市、卫生所、村邮站、快递末端网点的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建设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做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使广大农民群众享受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
围绕乡风文明,加强经济薄弱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加强乡风文明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不断加强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文化企业、产品和品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围绕治理有效,加强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建设,持续巩固换届成果,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带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打造一支永不撤离的工作队。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
围绕生活富裕,将转移就业作为促进经济薄弱村农民增收的最有效方式,各级党委、政府将加大力度,积极引进和培育更多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做好就业服务工作,推进有意愿的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到2024年,经济薄弱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同时,做好农村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帮扶保障工作,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教育资助、危房改造等各项工作,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